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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改嫁死对头 第8节

    第8章 爱情

    沪城第一百货大楼。

    哪怕是在寒风中,百货大楼门前依旧人来人往,街道上尽是汽车喇叭声,明明没几辆车,鸣笛声却格外响亮,那是因为人流和车混合在了一起。

    展艾萍新买了两双皮鞋,挑了几匹布,找一位老裁缝做几套衣裙,老裁缝一边感叹她大冷天的来做春夏衣裙,一边又可惜道:“女同志你的身材好呀,放前些年,做几身旗袍可好看了。”

    五六十年代那会儿,旗袍还是流行款,城里的女人无伦年纪多大,衣柜里总有几身,前些年闹得厉害,旗袍是没人穿了。

    “是不是明年要下乡去当知青啊,咱们这当知青的好些都去滇南,那都没有冬天,厚棉袄都没了用处……”

    ……

    这两天展艾萍买了不少东西,大件的行李箱,一些中药材,去新华书店给亲弟弟挑了不少书,她还买了喜糖,糕饼……后来想着还是要给自己做几身衣裙。

    人还是得打扮打扮,谁说力量和漂亮不能同时拥有?

    顾晟还没见过她穿裙子时候的模样吧。

    她的身材一直保持的很好,年轻时候更是玲珑有致,皮肤紧绷富有弹性,手臂双腿和腰肢都是极为纤细的线条,却又隐藏着力量感。

    老裁缝为她量好了尺寸,嘴里又是连连赞叹,展艾萍跟她确定了拿货日子,穿上外套,走出了裁缝店,路上好些年轻的男人都往忍不住往她身上看。

    路过弄堂小巷时,更有朝她吹口哨的。

    虽然这时候风气紧,可压的越厉害,底下反弹的也厉害,阴暗角落里从来不缺小流氓,这会又没有天网监控,不是当场抓住,有人证物证,要不根本奈何不了。

    展艾萍斜斜地挑衅了那人一眼,男人没想到她是这样的反应,被她眼里的狠意吓了一跳,踉跄退后了两步,灰不溜秋跑了。

    这些个小流氓都是些欺软怕硬的,越是见到女人胆怯惊慌和害怕,他们就越兴奋。

    展艾萍用存折取了钱,又去买了两块手表,一粗一细,银色的细链,圆盘,浅金色指针,她没有挑那些个花里胡哨的,只是简单清晰的表盘。

    当然,这个年代手表款式单一,也说不上什么花里胡哨,比较“花哨”的便是表盘里印上名人头像,再来一句红色的“为人民服务”之类的口号。

    一块手表给顾晟,一块给自己,展艾萍直接戴在手腕上,她之前已经习惯了随时随地拿手机看时间,这会没有手机,只能抬手腕看手表了。

    手表是这个年代结婚时流行的“四大件”之一,三转一响,另外还有收音机,自行车和缝纫机。

    这四大件里,缝纫机没必要买,手表,收音机和自行车还是有必要添上的,展艾萍跟人换了自行车票,打算以后留着安家时买,收音机等百货楼来一批新货时买。

    收音机就跟手机一样,买新不买旧,还是挑新款好。

    本来这结婚四大件大多该是男方家庭买,赠送给女方的,或是男方买一两件,女方家里再陪嫁一台缝纫机,可放在她跟顾晟这里……

    展艾萍打算自己买了,一辈子能结几次婚?该有的仪式感总要有,就当“她”娶“他”好了。

    无论是什么时代,出钱的才是大爷。

    “萍萍姐,你、你回来了……”展艾佳见到展艾萍的时候,心里发憷,她不知道展艾萍这几天究竟怎么了,怎么突然变得……光彩照人?

    展艾萍回到家里,脱了外套,穿着深蓝色的高领毛衣,这颜色重,却衬得她皮肤瓷白,仰头时,那一段脖颈纤长美丽,如同天鹅一般。

    来了沪城后,展艾佳觉得梳辫子老土,可展艾萍那一一条辫子落在肩上,就是莫名的温婉妍丽,她的头发乌黑发亮,浑身上下的颜色都跟水洗过一样,不带一丝尘土。

    她抬手时,露出了手腕上的银色——她买手表了!!

    “咱妈跟贺家那边打电话了,你、你是怎么想的啊,这婚还结不结了……”明明婚期渐近,又和男方那边吵了一架,展艾萍愣是跟个没事人一样,她还给自己添了不少东西,天天把自己打扮得明艳美丽。

    “咱妈问过贺明章了,他说你上回做的太过分,他妈好歹是长辈,要给她一个面子……他们家就想要你一个态度,要不,姐,你就给他家一个面子。”

    展艾佳在一旁热切地劝说展艾萍,她之前是羡慕展艾萍找了个沪城男人,又是知识分子,家里还有大房子,但她可不希望展艾萍的婚事黄了。

    展艾萍的婚事黄了,她跟她妈要怎么办?

    她俩是打着为展艾萍筹备婚事来沪城的,如果展艾萍的婚事不成,她跟她妈就得回去了。

    必须得成了!

    她在沪城有这么个当老师的jiejie和姐夫,她才能在沪城找个好对象!

    现在朱娇容和展艾佳都哄着展艾萍,恨不得把她当祖宗对待,希望她赶紧向贺家妥协,另一边又舔着脸主动联系贺家,希望贺家那边先低头。

    “我的事用不着你们来管,展艾佳,你顾好自己吧,你想找个沪城的对象,那就赶紧找,迟了来不及了。”沪城是人人想要留下来的大城市,可展艾萍在这里待久了,早就待腻了,她答应随军去滇省,展艾佳母女俩就没借口待在沪城,展艾佳也就遇不到后来的那个沪城男人。

    虽然那也不是个好男人,但至少是个沪城本地人,让展艾佳留在了这里。

    不说农村,相比全国其他大城市的条件,沪城都是一等一的待遇,虽然大环境都缺衣少食,但是沪城基础工商业发达,全国的粮食啊rou的,都保障着沪城的供应,不愁rou吃,有些时候去得巧了,还能买得到不太新鲜的低价打折rou。

    过去留下的那些小洋楼,都显示出它曾经不同于其他城市的辉煌。

    展艾萍也理解她想留在这。

    展艾佳急道:“姐,你就不着急么?你自己定了饭店,还是自己掏的钱,马上就到日子了,难不成你一个人结婚啊?”

    这年头结婚,办酒席告知亲朋好友比那一纸结婚证更加重要,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领结婚证的时候不算结婚,办酒席的那天才算结婚。

    乡下的农村夫妻,很多都没有结婚证,但他们办了席面,之后在一起过日子,那就是事实婚姻。

    展艾萍人还倔强,她很反感被形容成自己嫁去了贺家,愣是硬撑着要办两场,现在这下可好了,要闹笑话了。

    展艾萍道:“我要跟顾晟结婚。”

    “谁?”

    “顾晟,你拿了他的照片你还能不知道?”

    展艾佳被噎了一下,简直哭笑不得:“……你别逗我了姐。”

    虽然展艾佳对顾晟有那么些少女心思,但也心知自己不可能嫁给他,不过是在心里惦念着,可是……她姐跟顾晟在一起,他们俩还要结婚??

    哈哈哈哈,那怎么可能呢,他们可是宿敌,从小的冤家,顾晟要是能成为她的姐夫,母猪都会上树了。

    不信,就是打死展艾佳她都不信。

    “你就是在说气话,你要是真跟顾晟结婚……我我我,我就敢去吃屎!”展艾佳猜测展艾萍肯定是随口胡诌的,一定是因为之前照片的事,她才故意这么说。

    因为这照片,她还帮人洗了屎尿布。

    呸,明明吃的是奶,为什么这孩子拉的东西那么臭。

    展艾萍:“……”

    “那你去吃吧。”

    *

    医院家属房二楼,一个裹着军大衣的男人蹭蹭蹭跑上楼,打开门,他呵着气把手里的饭盒放下,“老顾,给你带了饭,呵呵,今天我跟小沈看电影去了……”

    “在那边待习惯了,还真不适应这冬天,太冷了。”

    “之前我跟小沈去看雪啊,你知道我们曾在信里写什么了吗?”

    ……

    这个说话的男人叫做王有理,是顾晟的老战友,两人一同来沪城出差,顾晟是来获得表彰顺带上大医院检查手伤,王有理则是来办公差顺带回老家探亲更是顺带在沪城见了个笔友。

    他跟这位笔友一见钟情,两厢情悦,就这么三两天便把婚事定下了,可谓是天赐的姻缘。

    “我跟小沈打算在部队那边办婚酒,到时候你得好好准备准备给我贺喜。”

    “你之前不是说你有个打小认识的兄弟最近要在沪城结婚吗?你去吃了酒告诉我,他们这席是怎么办的?新媳妇好看不?”

    顾晟面无表情一言难尽:“……”

    王有理一见他这表情,顿时乐了:“哈,你怎么这表情,你该不会是羡慕了吧?哈哈哈……你说我来沪城这一趟,老天掉馅饼啊,白捡个媳妇儿,说句实在话,你是不是羡慕了?谁能想到笔友能成我媳妇儿啊。”

    顾晟:“……”

    “谁羡慕你啊,还写什么保证书,答应结了婚后上交工资,吵了架全都你认错,只要你回家,家务活都你做……男人活成你这样,那有什么意思。”顾晟嘴里叼了一根烟,烟盒抛给王有理。

    王有理拿了一根出来,抛回去,“这可是好烟啊,谢了同志,我啊,就抽这最后一根烟,我答应小沈了,以后我戒烟。”

    顾晟嗤笑了一声:“你是娶媳妇么?你是娶了个祖宗回去。”

    “我乐意。”王有理咧开嘴一笑:“你不懂,这就是爱情的力量,爱情的力量太伟大了,我为她戒烟,她答应为我学做菜,等以后你上我家吃饭去。”

    “我等着。”

    “你还真别不以为然,你看看你顾晟,你眼光比我还高,给你介绍的那些姑娘你都看不上,你长得这么好,家庭条件又好,小心以后娶个更厉害的祖宗回去。”

    顾晟抖了下烟灰,心想自己是要娶个厉害的祖宗,但是……他回想自己所提的那些条件,保障十分完美,不给彩礼,不上交工资,家务活全是她来做。

    他这“兄弟”够傻的,全都答应了。

    一个两个的,全都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而像他这样聪明的男人,绝不会相信什么爱情,他也绝不会爱上展艾萍。

    正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结了婚后慢慢收拾她。

    顾晟将烟捻灭,开口道:“兄弟,你的结婚报告借我抄抄。”

    第9章 靠谱

    屋外寒风凛冽,虽然关了窗户,却仍然有寒气顺着丝丝缝缝间钻进来,王有理只觉得后脊梁骨一股凉气往上冒,让人打心底觉得荒谬和诡异:“你怕是疯了吧。”

    “真要结婚?当真结婚?就跟你那个,小时候经常打架的姑娘?”

    如果说他和小沈是有缘千里来相会,他们是天赐姻缘,那么顾晟这个,纯粹是天降孽缘,互相折磨,一时意气草率决定结婚。

    “到底是多大的人情?你要这么还?”

    “她背着我走了十公里。”顾晟把玩着手中的打火机,他似乎觉得有点热,拉了下衣领,喉结微微滚动。

    “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他又点了一支烟:“那时我发高烧,烧糊涂了,又饿又困,让她把我扔路边,等着人来捡尸……本来那个项目分我就不打算要。”

    谁知道她连拖带拽竟然真把他带到了终点。

    被一个女人背在背上,现在回想还是觉得没面子,实在无法将她当成女人看待。

    “那的确是个大人情。”王有理双眼无光,他傻愣愣地瞥了眼顾晟那“高大”的身形,心想背着他走了十公里,这姑娘她究竟得有多魁梧。

    此时在王有理的心里已经勾勒出那个姑娘的画像,长得五大三粗,暴脾气,短头发,至于模样五官嘛,大概就是男兵队伍里相对矮小清秀的那几个,把“他”想象成是个女的,那就大差不差了。

    “有没有照片?”男人嘛,大抵是视觉动物,喜欢长得漂亮的,他家小沈,虽然不是大美人,那也是个清秀可爱的小家碧玉,站在他身边可小鸟依人了。

    顾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