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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了自己那辆车。雎水山庄别墅。有段时间没回来了,秋姨一听到车声就小跑出来,惊喜地道:“小姐回来了?吃饭了吗?饿不饿?我马上去做!”“别忙活了。”周姈叫住她,“我马上还要出去,不在家吃饭。”“……啊?”秋姨愣了下,露出失望的神色。这个家,曾经也有过很热闹的时候,夫妻和睦、一双儿女正值青葱岁月,一家人尚且称得上美满。后来经历诸多变故,一个一个地都离开了,只剩下小姐一个人,偌大空荡的房子,一过就是数年时光。元先生去了,希曼小姐走了,时先生也搬出去了,现在,连小姐也不常回了。周姈看着她,终究什么都没说,在她肩头轻拍了一下。秋姨在这个家待的时间比她还要久,对时俊的感情比对她更深,不久后她视若己出的时俊就会回到这里,她应该会很开心。她回来是拿户口本的,又带了一些当季的衣物。今天不是来打包行李,但大概是知道那一刻已经不远,周姈心情颇有几分复杂。将行李搬上车,她没急着离开,转去了宠物房。很久没见到主人了,哈士奇一看到周姈就扑了上来,把她压在地上一通舔。一向乖巧的博美在周姈身边焦急地转了几圈,也扒着她的衣服,凑上来舔她的脸,喉头发出呜呜的委屈声音。周姈被舔得咯咯直笑,闹了好一会儿,坐起来,抱住两只狗,颇为不舍。没犹豫太久,她把项圈拿过来各自戴好,牵着绳把两只狗带了出去。早晚都是要离开这里的,如果这个家里有什么她必须要带走的,那就是这两条狗了。秋姨张了张嘴,为难地站在门口。周姈压下那点愧疚,对她道:“我先把他们带过去养几天,适应不了就给你送回来。”秋姨虽然不舍,却也没有资格说什么,跑回去拿了一大堆的东西出来:一整袋没拆封的进口狗粮、两只爱吃的零食、最喜欢的几个玩具;还有崭新的没有使用过的专用碗,这是周姈定做的,分别刻了二傻和美少女的名字。她不放心地叮嘱:“小美这两天有点上火,多让她喝点水;初八二傻得去打疫苗,你别忘了。”周姈应下,把博美抱上了车,二傻以为要出去玩,兴奋地自己爬了上去。秋姨依依不舍地目送,周姈没回头,将车驶离熟悉的庭院——这个曾短暂被她当作是“家”的地方。向毅家里地方小,养只博美还凑合,再加上一只闹腾的哈士奇,就完全养不开了。工作室的院子倒是可以,里头还有个小小的储藏间,可以收拾出来给两只做宠物房。她提前打了电话,向毅也同意了,唯一的问题就是,现在他们都不常去,两只狗放在那里没人照看。年后向毅要出发去h市,她平时没事,倒是可以过去看着。总归是没有待在别墅舒服的,住大房子,有秋姨照顾着,每天都有人陪玩。但她早晚要离开那儿的,舍不得把两只狗留下。没了人人欣羡的巨额遗产,她还有自己的小资产,可以置办一套房子,也不用太大,两百平米足以,养狗倒是方便,以后有孩子了也不会挤,就是不晓得向毅愿不愿意跟她搬出去住。一路都在幻想着婚后各种甜甜蜜蜜、没羞没臊的生活,到了十足路口,没往小区拐,径直把车开到了工作室。她心心念念的人已经在门口等着了,周姈把车停到跟前,没下车,只把后座的玻璃将下来拳头的宽度。向毅正要伸手去开车门,那条缝隙里冷不丁伸出一只嘴筒子,距离太窄,脑袋出不来,傻不拉几地卡在那儿,冲他呲着牙威胁般地低吼。向毅低笑,用手把它那只嘴筒子按回去。二傻战火被挑起,爪子按在车门上,用力把嘴筒子往外顶。周姈看够了好戏,笑着把车窗降下来,向毅手伸进来,捡起来二傻的绳子,这才小心地打开车门。刚开一条缝儿,二傻就硬挤了出来,冲他叫了两嗓子,一边直起身体往他身上扑。博美走到座椅边上,不敢往下跳,也不叫,就用黑亮的眼睛盯着他,晃晃尾巴,等着他发现自己。向毅手一抄把她抱了起来,夹在胳膊里,另一手牵着二傻,带着两只狗进新家。储藏间还没来得及收拾,向毅先把狗牵进了里屋,二傻立刻就跳上了床,转来转去嗅嗅,似乎是闻到了主人的味道,牙齿咬着被子扯开,疯狂地扑腾起来。周姈一进来就看到这一幕,头疼地捂了捂眼睛。向毅朝它背上打了两下,二傻停下来冲他叫了一声,继续扑腾。如此三番,向毅终于放弃了:“待会儿给他买个窝吧。”“先不管他,”周姈说,“我们还有正事呢。”是,还有正事,户口本就在上衣口袋里揣着呢。向毅自暴自弃地把博美也能放到床上,转身拉着周姈往外走。“既然你这么着急,我们赶紧去吧。”周姈乐了:“行行行,我着急。”两人再次开车出门,快到街口的时候,却见马路边似乎起了什么冲突,一群人站得远远地看热闹,有围观群众看到向毅的车,跑过来拦住:“小向啊,你快来劝劝吧,打起来了!”小小的街上都是熟人,每次起了冲突就要来叫向毅劝架,大概是看他人高马大的,当过兵,有点功夫底子。结婚路上遇到这种事儿,搁谁心情都好不起来,向毅皱眉,停下了车,嘱咐周姈:“你待在车上。”他下了车,直奔人群中央,经过几个人时被一道带着哭腔的女声:“毅哥!”向毅脚步顿住,转身,看到了正被两个大婶劝慰的宋菲。她立刻上前拽住了向毅的袖子,眼泪流得更凶:“毅哥……”地上两个人扭打成一团,其中一个便是陈喜,此时落了下风,正被另一人一拳一拳地往脸上揍。骑在陈喜身上那个,头发剃成一朵大花造型的人,向毅也认得,附近出了名的二流子混混儿,外号花哥,偷鸡摸狗的事儿最擅长,还是个色胚子,以流氓著称。稍微动点脑子就知道这事儿八成是因宋菲而起。向毅没说话,大步上前,一脚将挥拳头挥得虎虎生风的花哥踹翻在地。☆、第59章这样的殴打显然已经持续有一段时间了。虽然是同行,但花哥跟陈喜不是一个路数的,一年总要进几趟局子的人,路子野,下手也黑。陈喜虽然是这个片区儿的小头目,天天领一帮小弟,为我国的乡村非主流事业做贡献,但跟花哥比起来却像是过家家,单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花哥身上挂了彩,但陈喜伤势明显更重,嘴里已经在吐血,脸上糊成一片,眼睛被砸得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