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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二楼卧室换上了他指定的衣服。没想到等到我下楼,秦森又正儿八经地找了条丝巾给我系上。我真怀疑我是不是患上了什么传染性皮肤病,不然他也不至于把我打扮得这么吓人,就差在脸上贴上“危险”的警告标志。直到他心安理得领着我出门,我都不明白是什么又激起了他的醋劲。难道刚刚吃饺子的时候,我在他碗里倒的醋太多了?35、第三十五章两手插在卫衣的衣兜里,我将下巴埋在丝巾后头,安静地站在秦森身后看着他反锁大门。“先去超市还是先去百货商城?”等到他终于把钥匙放进裤兜,我才开口问他。V市午后的阳光即使是在夏天也从不毒辣,暖融融地扑上皮肤,令人不自觉有些懒倦。“超市?”秦森转过身来稍稍挑眉,习惯性地拉过我的手挽住他的胳膊,“家里缺什么?”我只好拿左手拉了拉脖子上圈着的丝巾,想把它尽可能藏进衣领后边,“饺子快吃完了。”“那应该去菜市场买rou和饺子皮。”他直接领着我走下门前几级台阶,踏上去菜市场的小路,步调不紧不慢。这种理所当然的口吻让我忍不住要停下脚步,稍加用力捉住他的胳膊,止住他的步伐。秦森恐怕没想到我会突然这么做,他依然维持着下颚微挑的平静神色,侧过脸来将疑问的目光抛向我。我看着他的眼睛,提出一个条件:“除非你答应和我一起包。”似乎认为我这个条件十分多余,他收回落在我眼里的视线,抓了一下我搭在他臂弯里的手,慢条斯理丢下一句“当然”就要拉着我继续走。我不打算遂他的愿,用了些力气又把他拽回来,再含蓄地开口:“我手疼,剁不了rou馅。”“我来剁。”他答得不假思索,接着再一次试图迈开脚步。我又拉住他。“你每次都这么说。”慢腾腾地出声,我试着挑战他忍耐的底线,“然后剁到一半就突然跑回书房写实验设计,把剁rou馅和包饺子的工作都丢给我一个人做。”秦森终于转身正视我。他大约也回想起来我说的都是实话,因此仅仅是紧抿着唇审视我一番,而后保证:“这次不会了。”说完还不忘再从头到尾打量我一眼,面色不改,眼神却变得有些意味深长,像是要重新认识我一次,“我不知道原来我在你心里信誉度这么低。”面无表情地同他对视了一会儿,我没有给他任何回应,松开他的胳膊自己大步朝小路走去。秦森很快追上来,他步速一向快,我不得不走得更快好把他甩到后面,可脚程到底比不过他。他又捉了我的手让我挽住他的胳膊,别有深意地放缓了语速:“我都快忘了你撒娇的时候会有什么表现,”他说,“所以迟钝了点,抱歉。”一时间无言以对,我只能沉着脸纠正:“我是在生气。”他颔首,倒是从善如流:“对,你是在生气。”我更加不想搭理他。午后来菜市场的人少,买好韭菜、玉米粒和香菇以后,再买了些新鲜的猪rou我就打算离开,想不到在途经河鲜区时被秦森拉住了胳膊。“你以前包饺子会在猪rou里加麻虾。”他瞥了眼池子里的麻虾,委婉提醒。驻足回头奇怪地瞧他一眼,我稍感惊讶,“我一直以为你不知道。”“但其实你的习惯我全都知道。”出于习惯稍微抬高下巴,秦森语气漫不经心,大概还对自己这副一身讲究的穿着却左手拎菜右手拎rou的滑稽模样毫不自觉。我觉得好笑,刚才那点不自在的感觉也淡退了不少。于是买了麻虾,又顺口问他:“要不要多包点韭菜盒子?”秦森从前很喜欢韭菜盒子。他自己也爱包,虽然包出来的成品比起韭菜盒子更像某种对称的几何图形。而且他总认为自己包的好看。大概是因为遗传了父母艺术家的基因,但凡对称的东西,在他的审美观里都是完美的。因此对于要多包一些韭菜盒这个提议,他欣然接受了。我拎好一袋活蹦乱跳的麻虾,上前挽住他的胳膊,“那就再去买两把韭菜吧。”将买好的东西都安置到家里,我们才再次出门,去百货商城给他买几件合身的新衣服。秦森出门前从阳台拿来了一把雨伞,我转头瞧瞧门外金纱似的薄而温暖的阳光,沉默着对他古怪的举动表达了疑惑。他好像没有注意到我的目光,见了我也只是折回屋里拿出我刚刚偷偷摘下来藏在沙发底下的丝巾,一脸严肃地重新替我系上。我在一天之内第二次感到无言以对。一路上秦森也没有撑开伞,直到经过和平广场前的那条林荫道,他才忽然捏了一下我的手:“等等。”接着打开伞,把我拽到伞底继续前行。快要走到林荫道中间的时候,便开始有雨点似的东西噼里啪啦砸到伞上。我稍稍一惊,看一眼前边的石子路,只能瞧见有什么东西不断从天而降摔碎在鹅卵石上,留下一团团白色的印记。“那是什么?”我抓紧秦森的胳膊。“鸟粪。”他从兜里伸出没有撑伞的那只手,反扣住我的右手,语速同脚步一样飞快,“和平广场的鸽子每天下午都会在这条路排便。”好吧,我知道他特地带伞的原因了。经过这条路的机会少,三年来我还从没有听说过这种事。“不过这样伞也脏了。”考虑两秒,我还是决定适当提醒,“你该提前告诉我的,可以在伞面铺几张保鲜膜。”“这证明我们的思维联合能够解决大部分麻烦,只不过欠缺了一点交流。”可惜秦森同我并不是那么心有灵犀,至少这回他有意无意曲解了我的言下之意。我想了想,只好更直白地告诉他:“我只是想表达我不想回去以后洗伞。”他捏了捏我的手心,对此并无诧异,仅是含糊地轻哼一声,轻飘飘地自言自语:“也许还欠缺一点默契。”我假装没有听见。徒步抵达百货商城已经是三点半,所幸秦森在服饰上有自己偏好的品牌,我们不需要逛太久,可以直奔目的地进行挑选。秦森在穿着上的审美我一向信任,因此他买衣服我从不插手,通常只是在一旁作陪,随意看看新的款式。时隔三年再来男装区瞧瞧,才不出意外发现流行的款式又革新了好几代。倒是衬衫和西装从不过时,刚巧秦森也喜欢。他挑了两件薄衬衫试穿,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