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书吧 - 言情小说 - 撩入指掌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5

    悄悄儿的。

他起身走到她面前,双手将毛巾展开了,轻轻盖在她头上。

温柔,虔诚。

不像小痞子了,像个给心上人戴凤冠霞帔的新郎。

“行了,进屋擦干吧。”他摆摆手,闲庭散步似的溜达出去,“我走了。”

姜灵双手扯着毛巾,撇嘴:走就走,还那么郑重地说一声做什么?

名堂第一多。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这章的内容是放在第四章,现进行了修改】

在第二章被毛巾砸的录哥:真开心,整整提前了两章。

册哥:有那么开心吗?

录哥:有那么开心啊!能早一天被姜姜骂,就意味着早遇见姜姜一天,我超幸福的。

☆、冰消雪融03

头发太长,没办法擦干,姜灵不敢出门,就搬了把椅子坐在偏房里烤火。

墙角有成堆的柴火,冬日漫长,她有充足的时间可以取暖。

倘若有闲心,还能晾一晾自己结了冰的心事。

这不是她第一回离家出走。

但没有哪一回,会像这次一样长久而孤独。

那个人,总是会在她离开家不到半小时,便开始寻找。

少年时是骑自行车,后来长大了,就开着一辆卡宴招摇过市,见到与她背影相似的人,便停下来,压低声音喊她的名字。

唯独这次,十天过去了,一点要和好的苗头都没有。

那个人连一点台阶也不给,她也走得决然,一点余地也不留。

火焰越来越旺,柴里夹杂了几根干竹枝,燃烧时发出“哔剥”的声音。

姜灵身上热烘烘的,手心也觉发烫,只不知温暖自己的,是火还是回忆。

忽然,门外响起一道男声,清亮的嗓音。

姜灵如梦方醒,眼看旧时回忆隐去在柴火燃起的袅绕烟雾里。

说到底,那些过往真切的欢笑,说是要抛诸脑后,又哪有那么容易。

她站起身,走到院子里。

“你怎么又回来了?”

面色如常,不见异样。

沈录懒懒道:“因为我走在路上,想起还没问你的名字。”

“你走路就走路,想我干什么?”

“……”他觉得这个问题真他妈奇怪,声音低下去了,“我怎么知道。”

他嘟囔:“就瞎想呗。”

“你说嘛。”说下名字又不会怎么样!

他当面等,急。

她薄唇轻启,借轻柔的风,将自己的名字送到了他耳边。

“江河的江,丘陵的陵?”

千里江陵一日还,江陵,江陵,还挺诗意的嘛,真好听!

“生姜的姜,灵魂的灵。”

哪个女孩子会用江陵那么硬气的名字哦?笨蛋,死二流子!

“走了。”

沈录转过身往回走,在阳光下心满意足。

冬雪初融之后的空气无比清冽,他心里也快活,将她的名字在唇齿间反复嚼着。

“J-i-ang,L-ing,Jiang-Ling.”

南方人,鼻音和边音不大分得清,念出来成了姜宁,灵动之外更多了一点温婉。

但终归是问到了。

问到了,就再也不要忘掉了。

-

离住处还有十多米,沈录就听到一群无事人在笑。

范韶光一脸活久见的表情,绘声绘色地描述着——

“你们是没看见录哥那副样子,对着人家小姑娘笑得见牙不见眼。”

“嘿,吓得别人掉头就走。”

“搁谁谁不走啊,活脱脱一只大型舔狗!”

“什么大型舔狗,那叫忠犬。”

沈录走过去,往他头上一薅:“找揍?”

范韶光才不怕,泥鳅一样从沈录怀里钻出来,一把捏住他的下巴:“录哥,来,你再笑一个。”

沈录踹他:“皮痒是吧。”

范韶光也不躲,只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随即又捂住嘴。

一旁的李达也看出他这是戏又来了,大叫一声:“不好!”

沈录忙往后退。

没来得及。

范韶光一把将他胸前衣服揪住,哭嚎:“还有天理吗呜呜呜!录哥踹了我的宝贝摩托车,现在还想踹我,呜呜呜!我不要活了啦,眼看他变心,你们也不用劝,竟拿绳子来勒死我是正经!”

嚎得杜鹃啼血,梨花溅泪,如丧考妣。

沈录配合着这份演到极致的戏。

只是范韶光手上越来越用力,他感觉自己被命运扼住了胸肌。

李达也打圆场:“对不起,光光,是你录哥对不起你,你录哥错了,摩托车他给你赔,他也不踹你了,他给你踹!”

见没效,又道,“呸,他什么哥不哥的,光光才是哥,光哥!”

“光哥吃烟吗光哥,芙蓉王还是软中华?”

“光哥搞包槟榔不?槟榔加烟,法力无边!”

还是没效。

沈录冷着脸,想将这个人绑在窜天猴上。

送他去与太阳肩并肩。

最后是江湖名号“老粗”的兄弟从外面回来,出手攻克了这个致命难题。

只见老粗揪住范韶光,斯斯文文地说:“姓范的,您他令尊的再嚎一个我听听?我不经同意侵犯你家大爷。”

范韶光秒速闷声。

沈录得以解脱,深感古语精妙——

解铃还须系铃人,恶人自有恶人磨。

闹了一会儿,李达也去外面抱了一堆柴进来,开始做午饭。

另外四人围炉而坐,架了张桌子玩扑克,吆五喝六、打情骂俏,不知情的听见了还以为是玩什么高级牌。

其实就是比大小,还是最简单的那种比单张,连加减都不用。

再难就超越小团队的整体智商水平了。

规则是输了的人说一个段子,要么搞笑要么黄。

其实都是单身臭弟弟,过嘴瘾而已。

粗俗又爽快。

李达也将米饭蒸上,也来凑热闹。

几个大男人凑一起,说些不害臊的话,笑闹成一团。

他们是大学同学,也是室友。同寝六个人,七年的感情。

沈录,家里有矿,打小是个败家子,氪金第一名。

绿林好汉是劫富济贫,他倒好,劫爹济贫,做起好事来毫不手软,街上遇到流浪汉都是八百一千地给。

去市中心闲逛,看到街头卖唱的男孩儿,觉得唱得不错,直接扫码转了五千二,并一度引起众人猜测——录哥是不是瞧上了那个卖唱的小哥哥?颜值倒是蛮相配的,设定嘛,虽穷但酷的街头卖唱男孩X人傻钱多的纨绔小少爷,嗐,也挺带感。

沈老爷子对此痛心疾首,倒也不是不同意小儿子做好事——沈氏集团旗下有楼盘、有酒店、有摄影工作室、有商场,能赚钱的几乎都有,家里的水龙头流SK-II都够用三辈子了,还有一家公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