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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因果抽奖系统

作者:偶尔悲伤

【文案】:

高考结束后的丁朗偶然得到因果抽奖系统,从此过上了风(ge)生(zhong)水(ku)起(bi)的生活

本来系统是个金手指,却发现世界上没有不需要努力的技能_(:з」∠)_

据说起点风,涉及美食医术军事等等各种方面作者自己也不知道会写到哪个次元去...

作者文案废,强强控,可能慢热

注:此文的系统设定有部分灵感来自但差别挺多

作者脑洞略大,自己都不知道会写到哪个次元去【你滚

内容标签:强强

搜索关键字:主角:丁朗┃配角:黄子卿┃其它:强强,系统文,抽奖

第1章坑爹的两次抽奖

南方夏日燥热的天气总是容易让人心情烦闷。

一个清秀的少年慢悠悠地骑着自行车,晃到一家文具店前面,这里离一中不远,就隔着几百米,而且东西便宜质量也不错,所以不少一中学生都在这家店买文具。

不过现在正是暑假,文具店没什么生意,老板正支棱着脑袋在电脑前一点一点地打瞌睡。

丁朗推开门,门上连着的铃铛立即发出清脆的响声,把老板给叫醒了。

“怎么有空过来啊?”老板熟稔地打了招呼,显然丁朗是这边的常客了。

丁朗回以阳光的笑容:“暑假没事做,打算练练毛笔字!过来买点笔墨纸砚什么的。”

“好嘞,你要一般点的还是稍微好点的?”老板随即站起身往放文房四宝的地方走去,“高三都结束了还想着练毛笔字,真刻苦!我儿子能有你一半就好了!”

“拿一般的就好了,我还怕自己糟蹋了东西呢!也只是练练打发打发时间罢了。”

老板利索地取好东西装在袋子里递给丁朗:“好了,总共二百三十四,算你两百三好了。”

丁朗接过袋子付完钱,推着那辆自行车,慢悠悠地回家。

其实他也想不到自己还会有练毛笔字的一天,要不是抽奖抽中了个书法技能,他绝对不会跑来买什么文房四宝的。

昨天晚上他被一块天外飞石砸中,晕晕乎乎得了个“因果抽奖系统”,过去十八年的人生才攒了三百多的人品值,试探着抽了次奖就花掉了一百——然后得了个看来很是鸡肋的技能,书法。

虽然鸡肋,但他还是想看看这系统送的技能究竟怎么样,于是今天一早就揣上自己的私房钱跑来买文房四宝,打算一回家就写写看看自己现在的毛笔字怎么样。

说起来,丁朗小时候也是学过书法的,不过不知道为什么,钢笔字他写的不错,可毛笔字这种软笔他怎么都写不来,每次上书法班都被老师批评“字跟鸡爪子一样”,完全没有毛笔字的天赋,所以渐渐地他也就歇了练毛笔字的念头,后来学业忙起来了,曾经买的那些笔墨纸砚更是不知道扔哪里去了。

到了家,丁朗有些迫不及待地打开袋子,将笔墨纸砚摆放好,似乎不用想,就知道这四样东西该如何放才最方便写字。

落笔之后,原本还有些急躁的情绪瞬间消失,几乎是笔走龙蛇,一幅字便写好了。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丁朗是越看越满意,正想得瑟得瑟。

“叮!宿主完成成就[初学!书法!]得到物品[失败的书法]一张!”脑海中的声音适时打断了他那得瑟的情绪。

???!!!就这还叫失败的书法?!

那成功的该是什么样子的?!

“鉴赏功能,使用一次五十积分!”系统立马开价。

本来他只有三百七十三的人品值,昨天抽奖花了一百,还剩两百七十三,这鉴赏功能一下子就得花五十积分,也太贵了!

不过丁朗还是很好奇,这字究竟有什么毛病,只能得到“失败”这个评价。

想了想,他还是忍痛使用五十积分让系统建鉴定了。

脑海中响起的,居然不是系统冰冷的电子音,而是沧桑老人的声音。

“这字…哎!一看便是用那最蹩脚的狼毫沾着最劣等的墨写在最差的宣纸上的,字也缺了几分风骨,勉强可以抄抄书罢了,不过这[索]字写得到还算能看,略有屈原的意思,小可天赋不错,却被东西给糟蹋了,望你勤加练习。”

…丁朗默了。

的确,这宣纸质量不怎么样,墨迹晕开的有些不自然,墨色也不纯,毛笔的毛也不够均匀以至于沾了墨写起来也有些瑕疵。那声音一说,原本看起来很是完美的字眼下一看可以说是漏洞百出了。被这点评一说,他便豁然开朗了。

“叮!宿主得到柳公权点评!获得物品[柳公权的端砚]!是否现在取出?”

卧槽!刚刚那老人的声音居然是柳公权!

丁朗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回答“是”,下一秒,一块略显古朴的端砚便出现在他的手上。

端砚是中国四大名砚之首,石质坚实润滑细腻,研墨不滞发墨快,研的墨很是细滑,好的端砚,无论是酷暑还是严冬,用手按其砚心,砚心湛蓝墨绿,水气久久不干,古人甚至有“哈气研墨”的说法。

而且国内从2000年开始,所有的端砚坑口都被禁止开采,因此端砚身价可是相当之高,更别说柳公权所用的端砚了。

因为得到了书法技能,所以丁朗还是知道些关于文房四宝的知识的,这端砚虽说看着古朴,没有雕刻些精巧的东西,但摸在手里细腻滑润,哈一口气,果然即使是在酷夏,这水气也是久久不散。

丁朗按捺住内心想立即用它研墨的激动,找了个盒子将这方砚放好。

用这几十块钱的墨在柳公权的端砚上来研墨,是对这方砚台的侮辱。

等下次买着好墨再用它吧。

带着不舍的目光,他将砚台方进了书柜中。

然后继续拿起毛笔,沾了沾,开始练字。

不知不觉,两个小时过去了,丁朗写了十几张字还有些意犹未尽,但胳膊已经有些酸了便停了下来。结果他回头一看,丁mama正站在自己身后微笑着看桌上的字。

丁朗一下子窘迫了,想伸手把字给挡住,却被丁mama给拦住:“我儿子居然还有写毛笔字的天赋,我可记得你小时候书法班被老师罚站的事情呢!”

==那都多少年前了啊…

还好丁mama没有继续羞他:“你爸回来了,吃饭了!”原来她刚刚进来想叫儿子吃饭却看到他在练字,一时好奇没有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