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书吧 - 言情小说 - [古言/病娇/先婚]不施玉色在线阅读 - 第三回 日夜见

第三回 日夜见

    “你醒了。”

    她模模糊糊睁开眼睛已经有一会儿了,但脑子还不太清醒。她只觉这好像是一个很平常的早上,习惯性地靠到了他身边,等到困意褪去了那么一些,她才注意到他的脸,这是一张少年的脸,虽说模样并无大差,但看起来就是不一样。她完全吓了一跳。

    他并没有觉得她的反应有什么不对的,平静地看着她,这种平静的样子对她来说是很罕见的,玉映熟悉那个永远有心事的他。他的眼睛像是墨染的,不会有什么怜悯的余光。很多男子上半张脸长得尚可,一动嘴说话就惹人厌烦,他属于另外一种情况。他的五官无一不谐美标致,但因为他总是说尤其残酷或者戏谑的话,很多人都只敢瞟一眼他的脸色就低着头不敢再看他,仿佛是恐惧他完美的脸上那种真理的威势。

    自然,有些人是在他之上的,能压过他,比如说他的父亲。但这种人往往又赏识他傲慢的样子,把他伪装出来的一点臣服当作对自己的尊重。

    虽说如此,可是,他不这样对她。

    他把她当作自己的一部分,就像那句话说得,夫妻一体。他高兴看到玉映想的和他一样,喜欢的和他一样,最好是完完全全用她的存在衬托他。他给到自己的那些独一份的东西,那些痴狂,她只觉得是他为了彰显自己高贵品味的行为。就如同有时候她从内室走出来接待客人,只有他能毫不避讳地注视她,因为她是属于他一个人的赏品。

    “他确实是爱你吧。但怎么说——”她又一次想起小云的话,“但怎么说呢,小猫都有个球可以玩吧,你什么都不能有。”

    玉映知道小云可以讲得更本质,更狠一些,但那种话说出来就更不好了,对谁都不好。也许会有人依此觉得小云挑拨离间,该杀,但这些想法,是她先有的,是她先痛苦的,是她先拿出来诉说的。为什么不直接杀她?

    她现在的表情看起来是很可怜的,年轻的崔铮不知道她怎么了,但以为自己能猜到她怎么了,伸手去抚她的脸,问她有没有不舒服。她说没有。

    玉映从他的眼神里看得出他在克制,但她也看得出他又想要了,只是在忍着。

    没必要惯着他,她很清楚。她过去不喜欢崔铮的理由很简单,他踏破她故乡的城门,把她从父母亲身边带走,对她似乎只是一时起意,她性格不擅长逢迎谁,相信自己迟早会被厌弃。

    现在她知道了,他不会,他最喜欢说,他永远只会爱她,可她有时候却宁愿他少关注自己。

    如果他娶的是别的什么人,她们很可能会很爱他,会以为自己的爱能换来他的爱,但,爱是很偶然的东西,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感情那样沉重,也不知为什么两人之间最后就成了那样。

    在一些瞬间里她也曾感到自己非常在意他,在长年的共同生活里她也承认他很重要。她在很多时候也非常渴求他的身体——他那经过良好锻炼的身体非常懂得如何运用气力,在行那事时候的风格又像极了他的文论,总能探到最幽微艰深的地方,去揣摩人心里最不可说的想法。

    嗯,不过现在你还不行,还没学会到那个程度。殷玉映心中怨气很大,只觉得都是他的错,他不让她养育自己的孩子,孩子们走路说话习字,等等等等,几乎都不是她教的。她被迫成为母亲,却又做不了真正的母亲。所以现在她也不会教他任何事,靠你自己学吧。

    两人一起用了早膳,殷玉映承认崔府配的厨子一直都不错,连糖汁鸡蛋都做得很有风味。她专心地吃着东西,因为知道崔铮又在看她,所以回避起他的眼睛。他这时候多少还像个孩子,孩子的行为总是直接的。后来的崔铮知道她不喜欢和他对视,就会去看她的手,看她的颈间,只在欢爱的时候强迫她看他的眼睛。

    她庆幸他还没有长大,两人也还不够熟悉。如果是将来的他,这时候他想做的话,也会做的。她知道他会怎样做,他会让她坐在他膝上,接着掀开她的内裙,掏出自己那玩意去弄她,又吻她吻得发狂。

    两人的身体实在是很相合的,好像每一次弄起来都很新鲜。他时不时要随军出门远征,许久不得归家。许多个没有他的平静的夜过去后,她又会在夜里醒来,看见他坐在床头,眼神还没有褪去属于战场的那种伤人的凌厉,就又来扰她的清净。她很想讨厌他讨厌得更彻底,但那种时候又会渴望他。但说起来她终归是不爱他的,为什么要特意去爱他,她觉得两人的关系本已算是形成了一个很合适的模式,虽然平时和他相处,永远自在不起来,但至少她对那种事并不烦恼。如果他不是偏要杀小云,估计两人就会一直那样过下去。

    他怎么会看不出她不够爱,当然看得出来,但他可以不在意,因为她也没有别的可以爱的人。她很想爱孩子,但是一年中也不过每月初能见上一两回,他说等孩子们大了就让她养在身边,但到底是多大?他没有说。她没有别的朋友,那些妇人的聚会他不喜她去,帖子一律给拒了。殷玉映只有一个朋友,她对她有几分上心不是正常?为什么连这都不行。

    此时玉映不咸不淡地回应着崔铮说的话,现在的他年轻很多,语调也不太沉稳。她很知道他究竟在问什么,想问什么,所以回应起来丝毫不费脑子。天光还未亮,不急着去请安,所以也都只是闲聊。她不想表现得热情或者高兴,她不是这么个性子,一直不是,他也相信她是真的不爱笑。

    小云来到她身边之后,其实两人一直很好,但他也只当小云是她最称手的侍女,见到她们说话也不奇怪。他是这样的人,眼里不会有下人。后来他之所以不高兴,之所以起疑,是因为她变得爱笑了,变得更爱说话了,他不高兴这样,不高兴看到她转颜向他时收敛的神色。

    玉映知道面前这个人绝对想不到,她这样微微蹙眉,不是为接下来见公婆有什么忧虑,而是纯粹在为她自己伤悲。这样让她心里觉得很是轻松,她没什么好担心的,她能做到的。

    崔铮的母亲是个极其温和有礼的人,她和人相处没什么架子,问她的话也都是关心之言。他的父亲她不予置评,总之不看他是最好的。她熟悉这二人远胜这二人熟悉她,因此回答的尤为得体。

    她又沉默地和崔铮走回去,没有什么想和他说的,她刚刚被提醒之后几日可能有雨,看天上云层的形态,也确实如此。她感觉有哪里不对,上一世好像不是如此。

    或许也可能是上一世她没有关心,没有关心这即将有雨的预兆,如果过几天雨确实没下起来,那应该是没事,如果下起来了,那应该是很难停的。

    很不幸,雨下起来了,就在第二天,第三天也是,一阵天都是。此时她站在檐内,伸手去接雨水,不得不承认这就是真实的。她不相信这改变是因为自己发生的,她记得小云曾经教自己的一个词——“概率”——她这样告诉她。很多事情就是随机的,随机的结果之后跟随的东西,也可能是随机的,这种倒霉事恰好被她碰上了。

    她确实很绝望,怎么能不绝望,这暗示着她所知的其它事情也可能会改变,她最不想相信的人可能会是她接下来唯一有把握的存在。难道她之后依然只能依靠着他做事?

    她告诉自己必须冷静下来,总之这个月内必须得走,最起码她得走,她不能冒险等雨停再做规划,之后再有什么变动她不知道,总之,走的越早越好,她必须确保能救下小云。

    殷玉映知道现在的小云如果知道她重活一回,可能会对她说什么,会着急地告诉她什么——“你可以逃,从一开始就逃,逃过来找我,我们再一起逃。”——小云最开始是很天真的性子,过惯了这里的生活之后才体悟出来什么。小云终究是聪明人,后来她为人处事也变得老练了起来。是啊,小云是那么聪明,教会玉映看舆图,并如何在其上派兵布将,构想战略的,不是崔铮,是小云。他从来没有打算和她说过那些,发现她会了,也只当她是在自己身边看明白的。

    但现在的小云肯定是很天真的,还想不到那么多,还有很多未来人朴素简单的认知。殷玉映是逃不掉的,这天下还没有一处她可以逃的地方,她现在没有别的办法能找到小云,并保护她。

    求他有用吗?她不知道,她在想有没有一种可能性能让他觉得回去有必要。

    有倒是有的。她想起来一件事。心中有了几分把握,但之前她和崔铮说的话太少,由她主动聊起什么话题并不太自然。不过,要让关系变好也很简单,睡一觉就好了。

    前两天也都一起睡了,也都狼狈地做了。她没什么特别想提的,今天他也许不会做了,也有可能。

    夜已至,她放下自己的头发,又把它们揽到身前,显出随意的样子,这里书房没什么书,她捡了一本没听过的来看,发现是他家祖先的诗集,写得狗屁不通。她不想被人看到在看这种诗,就去塞到柜子里,其实只配扔到柜子底下。要说的话她觉得崔铮的诗也只是尚可,写点别的反而好些,不过现在的他可能写得都还不怎么样。

    也无所谓,她不是说男人写诗写得好就怎样,只是客观评价。她想调整一下表情,照着镜子看了一会,觉得自己此时只是单纯的面无表情,而且心里根本没什么特别的情绪,怎么演都只是另一种面无表情,她想到他就什么表情都不会有,或许是根本不知道该是什么表情。

    就这样吧,她有点自暴自弃。演不出郎情妾意的样子是意料之中,大不了多说几句好听的话,他那么自恋的人会信的。她坐回榻上,觉得无聊至极,难得希望他早点回来。

    很好,没多久他就回来了。他看到她的样子有点惊讶,不过也不是很惊讶。他走到她面前,有点想说什么。

    其实只要他回来她就有把握了,她的心理年龄现在可是比他大了十岁。她虽然因为心情压抑表情有限,但还是很容易地摆出一副孤寂的样子,问他此处还有哪里有藏书,她实在无聊得紧。他说这宅里可能没别的了,或许他明天再借来一些。她又说自己不愿看那种市井上常见的文集话本,能看的都看了,没什么意思,说完就等着他接话。

    她知道有时候要让男人觉得自己是很得用的,特别是让他觉得这事情只有他能做。而她恰巧知道他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他闲来无事一直喜欢看些志怪故事,每次讲的都不带重样的。

    果然,他略一思考,问她是否想听故事。她说可。他便问她以为干将莫邪双剑是如何铸成,她自然不会不知道,简略描述了几个她自己知道的版本。他便说,他或许知道个她不知道的。说昔日吴国有一食铁兽,如野兔大小,且就称为兔吧。这种兔子都以金石为食,雌兔是银色的,雄兔是金色的,一日它俩打洞打到了吴国兵库底下,爬上去吃光了所有武器。国君派去的人在地洞里抓住了它俩,发现它们的胆肾坚硬似铁,确定这俩兔子就是罪魁祸首,而干将莫邪便分别是由这二兔的脏器铸成的。

    什么乱七八糟的。她心里想,但还怪好笑的,也真就笑出了声。他看起来很不好意思,说这是《拾遗记》上写的,这种杂书估计她没看过。她说行,那再讲几个,于是他就再讲几个,也都怪里怪气的,她又笑了。她笑着笑着看了他一眼,就止住了笑,感觉自己没有见过他这副样子。

    她心中一时有些晦暗,难以言明。

    也许这时候他确实还没有那么坏。她突然意识到,这可能是真的。他眼里那种澄澈的光芒是她此前从未看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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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自《拾遗记·卷十》